2007年11月7日 星期三

NTU70105009報告:我是小芬

很抱歉,我是始作俑者,沒有留下名字就走人了。
因為一切比想像中的順利,而部落格的寫作環境和寫email很類似,根本沒注意到這不像寫emai一樣簽名會自動附加上去,寫完就很自然地按下「發佈文章」的按鈕。
現在,來看看改了我的部落格名稱之後,是否可以一勞永逸地讓我每次寫完文章之後不必簽名?不是我懶得簽名,而是我可能常常會忘記簽名,相信各位都知道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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